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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隔夜酒”!“人醒”≠ “酒醒”
2025-08-13 11:21:36   

2025年8月11日10时16分许,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四大队警力在海原收费站上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有意识绕开执勤点,形迹十分可疑,执勤队员立即上前拦截并进行检查。检查时,交警闻到该车驾驶员身上散发出酒味,有酒驾嫌疑。后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该驾驶员前一晚与朋友喝酒,早上起来感觉已经清醒,便抱有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出行,不料被交警查获。最终根据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高速交警提醒:酒后务必保证充足休息,建议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车,切勿心存侥幸驾车出行。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四大队 任永焱)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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